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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丽丽

2020-02-03 13:47:49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问题:目前疫情情况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山东处于待产状态,武汉公司无法集中办公,我有以下想法,不知符合法律要求不
1.山东公司:
1.1根据公司安排,与人员协商,有工作人员给予在家办公或集中办公,给予发放工资;
1.2无工作人员,第一个月发放正常工资,第二个月发放聊城最低工资80%
可否?

2.武汉公司:算是事业部吧,以项目为准,没有流水线操作
2.1全员在家办公,给予发放工资;
2.2武汉人员不论在家办公和公司办公,想规避一下加班费的费用,还有后面加班费的仲裁,改为不定时工作制。
可否?

3.山东和武汉公司,中层以上无法集中办公,全部在家办公,5号开高层会议启动改革为事业部,项目目标做为绩效考核的核心指标,不知如何开展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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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一

2020-02-06 17:12:43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这个期间的薪资发放,不是企业单方面决定的,要跟员工共同协商哈,特殊时期企业比较难,也要最大程度的规避用工风险,平稳的处理,这个问题其他同学那里也回答了,可以参考下。
最后这个问题没有很看明白,是问当前的调整情况下你怎么开展工作吗?还是如何在公司推进新绩效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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