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师:您好!
我之前在一家正规的双休的、有各类法定假期的单位工作,后因距离远重新选择了一家公司,关于休假目前有所分歧:
1、现企业是单休,法定节假日:元旦假日1天,春节假日3天、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假日1天、十一”国庆节假日3天、清明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1天。
2、因为我之前是双休企业,所以我理解的法定节假日都是:元旦假日3天,春节假日7天、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假日3天、十一”国庆节假日7天、清明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3天。
3、所以跟领导有分歧:现在只允许我们在公休4天的基础上加上第一条内容里的法定假期日,和我之前休假相比有了大幅度缩水。
另一方面,如果我按照领导说的方式休假,是否有加班费?
领导一直跟我强调说,我们是单休企业,所以没有所谓的双休企业的调休。所以休假比我之前的公司少。在他观点里,法定节假日就是第一条的内容。
求指点。
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