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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雅

2020-02-21 10:29:48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杭州的企业:公司的社保没有按实际薪资缴纳,所以产假员工的生育津贴只有3000多,以前是给产假员工补齐差额的,但是目前公司存在困难,所以从2月分开始不再补产假员工实际薪资与生育津贴之间的差额,此前已经跟员工沟通过,有几个员工没有表态完全接受。这件事情可以通过邮件形式明确告知吗,发邮件于不发那个风险更高。之前也咨询过社保方,并不强制企业补差额,但员工介意的点是因为企业不按时缴纳社保生育津贴才这么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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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穹

2020-02-21 14:30:4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严格意义上来说,女员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,应不低于平时的基本工资,如果公司缴纳了剩余津贴的话,这部分工资由社保出。但是两者只能拿一个,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。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,如果要是发邮件,很显然这样的作法是不合理的。
那么你提到的一点,关于员工介意的点是因为公司不按时缴纳津贴才导致的剩余津贴低,很显然不是这个原因,是否按时缴纳,社保专员可以出具明确的缴费情况给员工。
员工真正介意的是他们能拿到的钱没有他们的基本工资高这个问题,因此要针对这个问题和员工沟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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